第103章

  爵位对秦人至关重要,睡虎地秦简《日书甲种》简69壹载:“亢,祠、为门、行,吉。可入货。
  生子,必有爵。”1
  《日书》所谓“生子必有爵”观
  念凸显了秦人对爵位的向往。朱绍侯先生曾指
  出秦代爵位有4类作用:1.有当官为吏、乞庶子
  的特权;2.可以赎罪、减刑、免刑;3.免除亲人的
  奴隶身份;4.生活上的优待。2
  汉初吕后时期《二
  年律令》规定爵位的高低与田宅的授予存在序
  列等级,亦同《商君书·境内》规定秦“能得甲
  首一者,赏爵一级,益田一顷,益宅九亩”的规
  定相袭。3
  因此,秦代“冗爵”与军功爵的关系以
  及二者是否具有相同的效力,需作出一定说明。
  前引0580规定,冗募戍卒等群体在冗日期
  满后,即可使用冗边完成后获得的“冗爵”抵除
  戍役,故从“以爵除戍”这一角度,对说明军功
  爵与冗爵关系具有实质意义。
  从秦代赋役征发而言,成年男子有更戍的
  要求。秦代规定黔首除了可以“冗爵除戍”外,
  一般黔首若想用爵位来除戍,官府也是允许的。
  《岳麓秦简(柒)》130/j61记载:“?爵一级,除毋
  过二岁,什、伍、乘不用此令。”4
  上简规定秦代
  一级爵位“除毋过二岁”,推测此处所免除的应
  当是戍役。令文规定军事什伍不用此令,故此令
  中规定的应是与之相对应的民事主体吏或民。
  秦代规定不更及以上的高爵者拥有免除徭戍的
  特权,故吏民想要以爵位来免除戍役,似乎也无
  可厚非。汉初张家山汉简《具律》简96中有“爵
  戍四岁”,整理者疑“爵”字为衍文,戍指戍边。5
  张伯元先生认为爵戍四岁,也就是用爵级来抵偿
  戍边四年的惩处。而汉初用爵级来抵偿戍边的
  惩处至少有爵戍四岁和爵戍二岁两种情况。6
  《岳
  麓秦简(陆)》16/1442+j69-1+j75-8+j69-2对县
  的狱案覆论出错处罚时规定到:“百人到不盈千
  人,夺爵各一级;千人以上,夺各二级。其毋爵
  者,令以卒戍新地,级四……”7
  “级四”后缺简,
  但应可补充为“级四岁”。也就是说,秦代若被官
  府处罚夺取一级爵位,无爵者需以卒的身份戍
  新地四岁以抵偿,可见秦代爵位级数与戍边年
  限存在一定序列关系。再者,对照前引“冗爵除
  戍”的相关规定,秦代可用“冗爵”除戍,若规定
  普遍施行的军功爵不得如此,亦不符合秦代实
  际因此,秦代的黔首无论是以“冗爵”还是军
  功爵皆得用以除戍,当能说明秦代的“冗爵”与
  军功爵具有相同的效力。从里耶秦简所见冗佐
  大都有上造爵来看,若被征发的冗佐史此前已
  有爵位,则按照约定的冗作期限给予不超过二
  级的爵位即可。秦代冗日期满后授予的“冗爵”,
  可与此前既有爵位进行叠加,也可说明“冗爵”
  与一般军功爵并无差异。
  需说明的是,岳麓秦简规定“冗爵”的授
  予不得超过二级,说明其存在级别限制。《岳麓
  秦简(伍)》173/1849规定:“能捕以城邑反及智
  (知)而舍者一人,□(拜)爵二级,赐钱五万,诇
  吏,吏捕得之,购钱五万。”174/1892:“受爵者毋
  过大夫。”8
  杨振红先生指出,秦及汉初的民爵的
  上限为第五级大夫爵,大夫爵是吏民不可逾越
  的界限。9
  秦简中规定“冗爵”的授予级数存在数量限制,当与此制有关。
  第56章 奋斗吧!陛下!(17)
  ◎这是再挑战朕的手速!◎
  就在嬴政沉默的空档, 对面的讨论再一次激烈起来。
  “还有一个叫刘邦的人,似乎是秦之后王朝的王。”
  “沛公,找一找带这个字的地名?”
  “项羽, 寡人知晓项氏一族,项燕勇武,这项羽不知是项燕什么人。”
  “还有自降为秦王的子婴,把他也找出来。”
  嬴政:“……”
  不是秦王祖宗们,提炼重点的能力也是那么的强呐!
  先前说起这些事情的文字早已经滚动过去了, 可愣是一个要点都没有落下呢!
  好在这个时候光幕重新亮起, 新的内容出现在了上面。
  [不愧是擅长双簧和钓鱼执法的陛下(bushi), 总之陛下很快就选定了自己要做的事情的方针政策,有着超强行动能力的陛下随即就开始着人施行!]
  看看效果如何?
  0-5-9
  几乎没有什么效果呢,拜托原来的豪强都经过了多少代了!——也不能说一点用都没有, 调查出来不少的事情,但是效果一般般——还用说, 当然是效果好到了爆!有了中央背书,新豪强简直起来的不要太快!
  “选中间吧。”
  秦武王嬴荡却在这个时候摸到了嬴政的身边,突然出声差点将嬴政吓了一跳。
  lt;a href=https:///zuozhe/oaa.html title=沈唐 target=_blankgt;沈唐

上一章目录+书签下一章